1)216 一席之地(一)_师姐的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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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杨夕吃过犬霄的大亏,不止一次。

  坚决不肯相信这条疯狗也有弃恶从善,心向光明的可能。那就是颗墨汁里捞出来的心肝,从头到脚看不出半点人样。

  遂逮之,逼成黑狗,揉搓、虐待。

  塞进水缸里灌了一遍又一遍。

  不想,半宿之后,没审出什么惊天阴谋,到得到了一个让人齿冷的故事。

  “行了吧,杨夕。”大黑狗水淋淋的淹在浴缸里,“嘭”的一声变回了健美青年。因为太过灵活总显得有些油滑的双眼,呛懵了似的盯着房梁,“你不就想知道我为什么吃人么?”

  杨夕见他吐口,便放松了灵丝的钳制。

  犬霄两条长腿搭在缸外头,支楞八翘。变身而松散了一身的灵丝,搭在身上是冰冷的银色。他指了指灵丝中间漏出来的猩红长疤:“这个,我亲爹剖的,那时候我十二。”

  犬霄身上这道伤,杨夕见过,从颈侧左锁骨一直下腹右侧,贯穿整个躯干。

  上头偏一寸就能削掉了脑袋,中间歪一点就能捅穿了心脏,下边再长一指头,就能直接给这条疯狗给骟了。

  修士身上,寻常的刀剑是不那么容易留疤的,随便一颗生肌的丹药吃下去,疤痕就长得平平的。

  除非,很邪门的法器。

  杨夕第一次看见犬霄这道疤,还以为是刚伤了不久,没来得及长好。

  不想,却是条陈年旧伤。

  犬霄的叙述很破碎。

  他是真的有点疯,说到杀仍放火就有点神经质的兴奋,说到一些格外寒凉的内容,语调又会有点莫名的缱绻。

  “我出生之前,我爹做了一个梦。梦见他的仇人,从被他活埋的林子里边儿走出来,穿过我家的院子,一直走进我娘住的偏厦里。我爹惊醒了,然后就听见下人回报,说我出生了。

  “他一直觉得,我是投胎到他家报仇来的。因为不敢确信,所以没有直接弄死我。只是变着法儿的搓磨试探,让我活得不像个人。

  “从记事儿的时候起,我从来也没有吃饱过。一年里头有大半年是饿得半死关在地窖里熬刑。所以我十岁多了,还不太会说人话。

  “我小时候不懂什么是爹,所以不恨他。就是怕,怕得厉害。他一句话就能让我缺胳膊少腿,多看我一眼,我就吓得尿裤子。我以为‘少爷’这个词儿的意思,就是经常挨打的人。以为每个‘少爷’长大了,就可以变成‘小厮’,或者‘管家’。

  “整个庄子里,我见过的人两个巴掌都数得过来。我以为别人都是这么长大的,人小就是应该要挨揍的,也不知道别人能吃饱。”

  “然后十二岁那年,家里办了个什么宴会。他所有的子嗣都要参加,我也被收拾干净抱出去,我端着盘子狗一样供到地下吃,亲朋和他的下属都傻了,他却终于对我露出了第一个笑脸。”

  杨夕望着窗外惨白的月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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