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六章 刁难_无妄之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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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严老师将案情说完之后,便靠在一旁,不再开口了。与以往一样,他是再等候我,发出自己的观点。

  “只有一个问题,你认为,那个叫凡尘的家伙,真的是凶手吗?”还是那句话,我不相信什么超自然力量的存在,所以凡尘所说天降圣火什么的,压根是无稽之谈。

  在我的眼里,一切事实要成立,那么便需要有支撑它成立的逻辑存在。

  凡尘自然有重大作案嫌疑,可在他被捕之后,却依旧有新的受害者出现,并且还有人在互联网是事实更新关于七宗罪的死亡预告,在我看来,只有两种可能。

  要么就是凡尘还有一个同伙,两人商量好了这么做。那么就是有模仿作案者出现,将自己伪装成“凡尘”,继续作案。

  除此之外,我暂时想不到其他的可能。

  总结以上两点逻辑,个人倾向于前一种,若是模仿作案,我不太认为后者会以一模一样的方法杀人,这样作案的难度,实在有些太大了。

  我给出了如此完美的分析,没想到,换来的却是严老师一顿摇头:“起初,我的想法是和你一样的,模仿作案,或者同伙作案,只有可能是两种。可整整一个月,我们的时间却完全浪费在这上面的,毫无进展。我原本希望你能给我些不一样的建议,没想到,还是如此。。。。。。”

  我们之后又商讨了一下案情,发现,还是没有太多的进展。

  坏消息是,因为那个叫“凡尘”的ID每次发新帖子,都是选在流量极大的贴吧论坛,加上这几起人体自燃的案子,在当地轰动极大。

  所以互联网上出现了诸多的跟风者,模仿凡尘这个ID发帖,这给警方的侦破带来了重大难度。更有极端者认为“凡尘”所做之事是为正义之事,其大力支持“凡尘”的举动,并且污蔑那些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,理应遭受天谴。

  可事实是,除了那个黑金案的嫌疑人,其余三位死者,都只不过是无辜群众罢了。

  互联网治安管理,一直以来都是重灾区,因为网站用户大多都是匿名发布,在成百上千的帖子里,警方根本无法预估哪一篇才是真正的死亡预告。

  就像昨天事发之前,互联网各大热门网站上井喷似的出现了类似的帖子,足有上万条之多,警方人手有限,不可能对每一条帖子的真伪都进行一一核实。

  所以,直到足浴城发生命案之后,警方才找到了那条真正的帖子。通过网关查询,发现对方是在一间网吧内用的临时IP发布的帖子。

  不凑巧,那间网吧又是当地的一家黑网吧,根本没有落实什么实名上网,至于监控摄像头,充其量只是个摆设,等到警方到达现场,发布帖子的嫌疑人早就离开了,无从查起。

  不得不说,这起案子的曲折程度,确实超出了我的想象。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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