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十八节 融洽(上)_伐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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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邓名对银行很重视,但他既不懂现代金融,还知道自己在做的事情具有很大的危险姓,无论是发行纸币还是贷款都风险很大。『}.所以邓名把银行管得很死,不久前还直接下令给熊兰的银行,规定他们必须定期派人到接受四川银行(央行)的商业银行去查账,每笔贷款都必须有抵押物,而且放贷的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的七成——至于给军人的那些优惠贷款,同样需要抵押物,不过这个抵押就是官府的担保。

  因此熊兰感到自己束手缚脚的,权利不大但是责任很大,无论是印刷纸币、物价起落还是发放贷款给商业银行并监督他们的工作,熊兰都是第一责任人,那句“曹艹的粮官”也是他挥之不去的梦魇。

  听到邓名的保证后,熊兰喜不自禁地连忙道谢,出任行长以来,熊兰也算是川西集团的中央高官,人脉积蓄了不少,对理财也有了不少经验。如果能够外放去做一任知府,熊兰觉得自己的资历就更完美了。这种职务目前都掌握在夔东军头的子侄手里,而熊兰毫无出身,拿到一个知府就表明他正式进入邓名的原从集团,起码说明他在邓名心目的地位和当初的东川卫队成员差不太多了。再说现在川西的知府权利很大——从表面上看,邓名把税收、司法都从知府衙门剥离出去了,似乎导致知府衙门权利萎缩,但实际上则不然。与那些权不下乡的传统官府相比,川西的知府衙门直接管到每一个亭,传统土豪、缙绅的权利空间尽数被川西的官府并吞,现在刘晋戈、袁象能够直接动员的财力、物力都是传统官员难以想象的。

  在邓名和熊兰闲聊的时候,蒙正发和朱之瑜也来到了城楼上,邓名一面继续观望着城内的动静,一面请两位士人到他身边闲聊。琢磨了一下,邓名又让卫士去把其他成都的官员也都请上来,刚才他在城楼上讲话,众人就在下面等待,后来见邓名没有传令,他们也就没有擅自上来。

  看着城内沸腾的人群,蒙正发和朱之瑜苦苦回忆他们以往的见闻、的看过的书籍,除了彻底没有见识、抱负的土寇,他们实在想不起类似的先例来。各地都有土寇,到别的村子周围绑票勒索,拿到赎金土寇们倒是会公然分赃,绑票屡屡得手后往往还会聚集在一起大吃一顿。但只要稍微上点档次,有点追求的盗贼就不会停留在这个阶段了。

  可能也就是小说《水浒》里梁山伯的山大王们干得出这种事来,不过那也是一群山贼,虽然打着替天行道但是还吃人肉哪;现在窃据燕京的建州强盗集团,都知道要给自己竖起一个天命、替崇祯报仇的牌子来;哪怕是更早先的东北巨寇努尔哈赤,抢劫辽东的市集前都会扯个“七大恨”出来,表示他不是去抢劫而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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