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125章 再造暹罗_大明元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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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1125章再造暹罗

  五月初三,大明朝廷下达诏令,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、巡抚云南兼建昌毕节等处地方赞理军务兼督川贵粮饷刘世曾为“钦差处置滇战善后事务全权特使”赴缅。

  同时圣旨中明确提及,刘世曾除了要负责对缅甸的善后工作之外,还将“暂襄黄芷汀、刘綎、邓子龙等在缅诸军军务,协调军饷粮饷及议论功赏等事”。

  所谓对缅善后工作,其实就是对缅甸的谈判问题,毕竟大明朝廷没打算设置缅甸布政司,或者缅甸都司、缅甸都统使司等机构,因此理论上缅甸在战后依然是朝贡国属性,当然名义上可能顶多也就是外附的宣慰司——外到基本不管的那种。

  既然如此,高务实之前的滇战宝钞计划就得赶紧提上日程了,否则这笔钱的“投资者”们可不满意。

  刘世曾实际上这就是代替这帮投资者去谈利益瓜分问题的,这一点毫无疑问,倒是后一条附加权力比较有意思。

  刘世曾是云南巡抚,刘綎和邓子龙两部本来就归他管,按理说不必特别交代。而黄芷汀部怎么看也轮不到刘世曾管,这次反倒被特意加了一笔——即便用词是“暂襄”。

  暂襄是什么意思?暂,暂时;襄,襄赞。名义上来看,暂襄就是“暂时帮忙”,但这在大明是不可能的——要知道大多数巡抚也都是“赞理军务”,实际上不都是当地军务一把手?除非他头上还有个更偏重军务的总督。

  大明没有什么云贵总督,云南军务的一把手就是云南巡抚,巡抚的地位不可能摆在武将下头去,所以他这个暂襄其实说穿了就是临时代管。

  按理说,这就侵权了——黄芷汀的身份是安南副都统,论级别当然不如云南巡抚,但安南自有其特殊性,相当于一个提前了几百年出现的特别行政区,朝廷是有明文规定不干涉安南内部军政各务的。

  那么这次怎么说?是朝廷变卦,开始干涉安南内务了吗?

  不是,恰恰相反,这条建议是高务实提出来加上的。

  高务实这么做有两层主要意思:其一,是让某些人闭嘴,以此表明安南虽然有其独立性的一面,但它始终是大明的内属身份。在必要时,大明依旧可以管辖;其二,高务实要回本。

  什么叫回本呢?安南远征军打缅甸这档子事,军饷粮草弹药等等,全是安南垫付——实际上就是高务实自己掏钱,现在仗都基本打完了,接下来这段时间里的花费总不能还自己掏钱吧?更何况还有赏赐。

  所以这件事归根结底说起来,就是高务实暂时出让某种“名义”,换取朝廷的真金白银来填补窟窿。

  朝廷愿不愿意出这笔钱?放在别国不好说,放在大明完全没问题。

  因为在大明,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名义比实利重要百倍,因此朝廷需要这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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