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千七百一十二章 玄青子母盾_百炼成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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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共有九头十八臂,每一条手臂,都可以驱使一件不同的兵器。

  这些宝物虽然单个来说,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,但十八件合在一起,还是令人畏惧以极。

  何况单个不尽如人意,还是因为眼界太高的缘故,毒龙老祖收集的宝物,又岂会差了,拿到坊市的拍卖会里,每一件,都可以卖出令人瞠目结舌的高价。

  至于剩下用不上的古宝,则将牠们分门别类的装好,以后有机会的时候,可以与同道以货易货,或者拿到坊市拍卖会上换取晶石的。

  林轩又将下一个储物袋打开……

  两天以后,林轩出了练功房,他的脸上全是满意之色,这回的收获,还真是丰富。

  毒龙老祖不愧是洞玄期修仙者,数万年巧取豪夺,身家之丰富,外人是很难想象的,那几个储物袋中的财货,从丹药法宝,到晶石材料,还有各种不同类型的符箓,几乎是包罗万象。

  就价值来说,远远胜过了上次劫掠万兽岛,究竟值多少晶石,林轩也难以估量。

  总之一句话,这次绝对是发财了啊!

  林轩的身家,再一次远远胜过同阶修仙者,现在可以说,是富得流油。

  至少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,他都可以不用为修炼的晶石丹药发愁,对敌之时,又有了很多符箓,上次历经辛苦,但收获却绝对丰富,富贵险中求,这句话果然没错。

  清点宝物也蛮辛苦,接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,在那凡人居住的荒岛,自己机缘巧合,还得到了一件通天灵宝。

  万魂塔与百灵钟一样,虽是辅助型灵宝,但比攻击与防御的,还要更加珍贵一些。

  至于血火蚁这种蛮荒奇虫,单个虽然不算什么,但数量一多,高阶修士也要闻风而逃,当初的银鱼鸟就是榜样,而血火蚁的可怕程度,还要远胜银鱼鸟。

  玉罗蜂一时片刻还不能催熟,血火蚁就要好好繁衍一番,让牠成为自己的杀手锏。

  当然,这也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,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,来日方长,林轩决定先出去逛逛。

  轰隆隆的声音传入耳朵,石门打开,林轩从洞府中走了出来。

  鸟鸣声清脆以极,这附近还有不少小动物,忘忧谷从风景来说,着实不错,空气中还有异香飘过,由于靠近灵脉的泉眼,所以在这附近开辟了一个药园。

  里面种植着不少奇花异草,当然,对林轩来说,这些东西,不值一提,他根本就不会用正眼瞧去。

  然而一个苗条的身影却映入了眼帘里,林轩迈步走了过去。他并没有影藏行迹,那位正在锄草的少女,自然也就很容易发现了他的行迹。

  “前辈。”上官雁忙盈盈一福,脸上有惊喜的光芒闪过,此女做梦也不曾想,这么快,又看见林轩了。

  “不用多礼。”林轩目光在附近扫过:“这些杂务,怎么不交给下面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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